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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园林绿化] 【特别提醒】武汉回江苏人员注意事项

2020-01-26 浏览335次






武汉回江苏人员注意事项



1.回江苏后请立即到所在社区做好登记工作。






2.请务必自觉在家接受居家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一般需要观察两周时间,观察期间一律不得参加各种聚会。






3.2周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以及以干咳为主的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请主动向医生提及有武汉等地区旅行史或相关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史。






4.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使用后的纸巾不要随便乱扔,要丢到垃圾桶里。






5.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外出和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医院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为了减少传染病传播,为了家人及周围人的健康,请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漏报、瞒报。






7.以上事项请自武汉回淮人员自觉遵守,如不配合执行,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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